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5:21 浏览数:次 来源:
内工大 党组字〔2021〕41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校级“最强党支部”
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五化协同、大抓基层”部署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内工大党发〔2020〕20号)和《关于持续推动校级“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工大党组字〔2021〕36)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校第二批校级“最强党支部”申报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比例
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到今年年底,学校评定的“最强党支部”比例应超过全校党支部总数的30%以上。各单位具体创建任务和推荐名额已在《关于持续推动校级“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
二、评定标准
以校级“最强党支部”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作为申报评定的依据,结合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定方式
按照学校“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四评”工作机制进行,在全面自创的基础上,申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师生评判。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考核工作,邀请师生代表参加支部述职会议,对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申报“最强党支部”的,组织评价等次必须为“优秀”。
(二)开展党员评议。申报“最强党支部”的,支部全体党员要对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对支部评价为“优秀”等次所占比例应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90%以上。
支部述职和党员评议工作可结合年度工作统筹安排,于12月8日前组织完成。
四、评定程序
(一)党支部申报。参与申报的党支部在全面自创的基础上,对照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逐条梳理、总结工作,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最强党支部”申报书》(附件1)并按照申报书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纸质、电子版均可)。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并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
(二)所在党委、党总支把关推荐。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按照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审核把关,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党支部书记述职、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向学校党委推荐。
(三)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相关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书、支撑材料和党支部建设案例(样式见附件2),并开展部门评价,征求学校纪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上述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四)学校党委评定。学校党委综合各单位申报情况、征求意见、材料审核等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第二批校级“最强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按照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建设工作指标体系申报条件,切实做好第二批校级“最强党支部”申报推荐和创建工作。
2.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支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学习借鉴首批校级“最强党支部”建设经验和成果,抓好申报工作落实。
3. 学校党委将根据首批建设情况和第二批建设申报情况,研究遴选,择优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申报推荐自治区教育工委2021年度“最强党支部”。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最强党支部”申报书
2.“最强党支部”建设案例(式样)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