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高质量做好2023年我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准确率和如实率,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202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16:30
地点:新城校区明德楼第一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一)校领导
(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会议议程
(一)校领导安排部署202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二)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将参会回执于6月6日10点前通过OA反馈到校党委组织部云新华。
(二)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入场完毕,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今年将采取“首次报告”的方式进行,会议上将安排现场模拟填报,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向校党委组织部请假备案(联系人:刘炯,联系电话:6575134)。校党委组织部将另安排时间对请假人员进行补课。
附件: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参会回执
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