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校工作 >> 干部培训 >> 正文

干部培训

关于参加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9:10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参加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

培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的通知

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在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设8讲课程。(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参训范围

202331日至430日,全校处级及以上干部集中参加网上培训。

三、学习方式

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网址:wixy.nmgdj.gov.cn),或在移动端关注“内蒙古连心桥”微信公众号,通过本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验证码登录,进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栏目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开始网上学习。

四、学习考核

1.学习专题课程。本次专题班开设8门课程共计11.5课时,课程学时计入领导干部2023年度网络培训学时档案。

2.开展“每课一测”。每讲课程学习后,须在线完成相应的习题测试。测试正确率达到80%以上,即可获得该课程学时。每讲课程有3次测试机会,如测试未能通过,须重新学习并测试。

3.参加结业考试。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后,须参加专题班“结业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即可结业并获得“结业证书”。

五、有关要求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参学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予以通报。

2.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自行完成课程学习,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学习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通过电话回访、身份认证、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学员完成培训,将取得的结业证书,通过OA系统发至校党委组织部云新华,统一汇总存档备查。

联系人:云新华     联系电话:4303991

 

附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

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课程目录



 

 

上一条:关于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直播培训的通知